广州死亡证明丢失补办

死亡证明丢失补办流程如下:

补办地点

广州殡葬一条龙
广州殡葬一条龙

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(户籍所在派出所)查档补办。火化证到火化单位查档补办。

所需证件

  1. 带上身份证、户口簿手续。
  2. 家属持本人及死者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/户口本/护照/港澳台通行证)。
  3. 死者户籍或现住地居委会/村委会出具的居委(村委)证明。
  4. 生前病历等。
  5. 患者的“户口注销证明”或医院出具的“病故通知单”复印件或患者直系亲属书写的补办申请、补办人身份证原件、补办人与患者属直系亲属的证明资料。

办理流程

  1. 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(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),新生儿死亡(包括活产随即死亡):由负责救治或接诊的执业医师填写。
  2. 在家、养老服务机构、其他场所正常死亡:到户籍地或现住地所在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镇卫生院)签发《死亡证》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,由家属或知情人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判定死亡性质,公安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后,由家属联系救治或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发《死亡证》。
  3. 在家、养老服务机构、其他场所非正常死亡:由公安司法部门法医检验鉴定,并由法医所在单位签发《死亡证》。非正常死亡,包括火灾、溺水等自然灾害致死或工伤、医疗事故、交通事故、自杀、他杀、受伤害等人为致死(含无名尸)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八条,公民死亡,城市在葬前,农村在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,注销户口。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,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。